任职资格
1、具有律师执业证且已执业一年
2、品行端正、敬业、有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技能;
3、作风朴实、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,无被投诉、处分记录;
4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,精于律师实务操作,能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;
5、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文书写作能力;
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的前身是始建于1982年的锦州市凌河区法律顾问处,2005年更名为辽宁戎达律师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戎达所”)。
创所伊始,戎达所以“戎律达志,志存高远;戎略达明,明辨是非”为理念,提出“专业立所,服务塑所,文化兴所,品牌强所”的建所方针,致力于打造专业化、团队化、规模化、品牌化律师事务所。